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改革、组织建设和农业 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 负责系统劳动竞赛和评比表彰工作; 负责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系统普法教育工作,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作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负责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的日常工作; 承办省联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