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访问:
今天是:
网站首页 省社概况 社情要闻 公告会讯 省联社文件 供销信息 政策法规信息 专家学者论坛 主流媒体言论 基层社建设 图片新闻集萃
处室动态 党建工作 反腐倡廉 企业发展 农产品经营 教育培训 农村现代流通 农村信用合作 新型农村社区 专业合作社 安全生产与统筹
人事教育处
人事教育处简介
工作动态
人事任免
文件通知
教育培训
政策法规
 
事业单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山东供销社幼儿园
出资企业
 山东天鹅棉机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棉集团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联拓超市股份公司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基建储运公司
 山东省再生资源公司
 山东省农产品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处室动态人事教育处工作动态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06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就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欢迎对市、县、乡换届过程中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531)12380
    举报网站:http://www.sd12380.gov.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山东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邮政编码:250001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
(摘自中组发〔2010〕21号文件)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网站信息导航
 
版权所有: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办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57号 邮编:250013
电话:0531-88596511 传真:053188596619
网址:http://www.sdcoop.com E-mail:bgswxf511@163.com
鲁ICP备05043458号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