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的政策、法规、制度,指导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和参、控股企业的会计核算及会计基础工作; 指导全省供销社系统资产评估、产权界定、扭亏增盈和社员股金等工作,协调相关政策; 管理机关和直属学校行政经费,管理社有资产,监督直属单位资金的运转和使用; 协同人事部门,做好财务总监、会计主管的委派、管理和考核工作; 负责对本级社有资产的重组、处置等工作进行审核; 负责系统、直属单位及参、控股企业的财会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或指导系统、直属单位及参、控股企业的统计信息管理、统计制度的修订、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 负责省联社参、控股企业的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省联社控股企业的年度经营目标,确认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 承办省联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